格爱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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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写文10(第1页)

早在奉天时,乐景就动过要去《文学报》投稿的心思,只是因为没有把握而作罢。现如今他暂时不必为了生计发愁,有了试错机会,所以他这次就没有什么心理负担的投稿给《文学报》了。

在他看来,如果《文学报》看不上他的小说,他就去转投其他报社,北平那么多报社,总不至于找不到一家会刊登他文章的报纸。所以在投完稿后,乐景就没有再考虑后续的问题了,开始专心自己的养病生涯。

他这次的病着实伤了元气,如今天气已经渐暖,他还穿着厚厚的棉衣,手脚冰凉,稍微受一阵风就开始发烧、咳嗽。他找过的一名老中医给他把完脉后扯了一通玄之又玄的中医理论,总结说来就是他现在身体太虚,思虑过甚,虚不受补,药石无用,只能慢慢调养了。他还记得那名老先生最后也不知道脑补了什么,一脸复杂的看着他,摇头叹息道:“慧极必伤啊,你还是放宽心比较好。”

乐景自认自己并不是什么爱钻牛角尖的人,遇事也看得开,出现如今这样的身体状况他想来想去就只能有一个解释了——他的灵魂与李景然的身体出现了排斥反应。这样想也挺符合逻辑的,乐景毕竟是借尸还魂,医学上器官移植都还有排异反应呢,没道理这没有。而且李景然之前一直是个傻白不甜,脑子一直就是个摆设,而乐景恰恰喜欢思考,就像一台配置很低的电脑一直在高负荷运转,可不就要cpu过热电脑黑屏嘛。

乐景又不能换个身体,如今就只能凑合着用了。

不过……

乐景有个自他从这个时代醒来后就一直在思索,也好奇了很久的问题——如果他在这个时代死去了的话,他是会回到现代呢,还是真正死去呢?还是说……会穿越到其他世界呢?

不过他也只是好奇罢了,暂时还不打算进行试验。这个时代目前还算有趣,普通民国人的普通日常也没有那么无聊,他还有一些想做的事情,有着赤子之心的李淑然还算“美丽”,所以他也不反感做她的好哥哥,总之,等他对这里感到无聊后再自杀验证猜想也不迟。

为了能用这个低配置的身体在民国多苟一些时间,乐景决定要开始自己的佛系养病日常,没事就写写书,赏赏花,喂喂鸟,做一名低调而淡然的佛系男子。

于是这日午后,正坐在庭前石凳喂麻雀的乐·佛系男子·景就从黄包车夫那里听来了一个“八卦”。

他的妹妹,今年不过十三岁的小学生李淑然,似乎有了一个热情的追求者。

乐景并不是把李淑然送进学校就全然不管了的,考虑过民国糟糕的治安状况,他专门请房东介绍了可靠的黄包车夫,把他包了下来,让他每天定时拉黄包车接李淑然上下学。有人追求李淑然这件事也是这名黄包车夫告诉他的。

“小姐让我别说,我想了想,这件事还是要先生您知道一下才行。”车夫说:“对方看起来是个有钱人家的少爷,穿着白西装,模样俊的很,想请小姐吃饭,被小姐给回绝了。”车夫犹豫了一下,又补充道:“那人看起来眼神……不太正。”

乐景挑了挑眉,并没有太过在意,十三岁在现代看起来很小,但是在民国也是半个大人了,一个青春靓丽的姑娘有追求者再正常不过了。他会给李淑然提供衣食无忧的生活,至于她想要什么样的人生,那就要看她自己的选择了。只要那选择是出于她自由意志的结果,乐景都会给予尊重。所以既然李淑然不想让他插手,他就尊重她的想法。

而且……就他对李淑然的观察来看,小姑娘现在沉迷学习,还没开窍呢。不管那个追求者打的是什么主意,碰壁几次应该就会知难而退了吧。

……

杨经纶是《文学报》的实习编辑,今年刚从中学毕业,能够在全国性的大报社《文学报》里工作,不知被多少人羡慕呢。所以他也打定主意一定要勤恳工作,做出一番事业来。可惜他的雄心壮志很快就被惨淡的现实给打败了。

身为刚来的实习生,编辑部最年轻的编辑,他平时负责的都是一些端茶倒水打扫卫生的活计,和他想象中与文豪谈笑风生抵足而眠的美好生活实在相差太远。

当然他也会审稿,每天都会有来自全国各地的稿件汇聚到编辑部,但这些都是一些新人的稿件。有名气的作家们都已经和《文学报》建立了稳定的供稿关系,都有专属的编辑负责他们,那些老资格的编辑几乎垄断了《文学报》里的所有台柱子,杨经纶负责的新人稿件顶天就在报纸的边边角角里占几块半个巴掌大小的位置,别说让人多沮丧了。

这天早上,在给编辑部的前辈们倒了一圈茶后,杨经纶终于有时间坐回自己的位置开始翻阅新来的稿件。老实说这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件有趣的工作,因为新人作者也意味着糟糕的文法,稀烂的剧情,有的甚至通篇错别字,看了都嫌伤眼睛。

这天也是,在他翻阅了不知道多少篇倒胃口的作品后,终于找到一篇让他眼前一亮的作品了。他还没看内容,但是起码作者稿面整洁,没有什么涂改痕迹,让人一看就神清气爽。这让他对这个不知名作者的作品印象分就高了许多。就凭借这一点,他等下的退稿信也会写的温和一些。

他含了一口茶润了润嗓子,目光刚投向稿纸就被那标新立异的题目给吸引住了——《狗眼看人低》?这个名字倒是有点意思。他饶有兴味的开始阅读文章的内容,不知不觉他的表情越来越严肃,原本的轻慢之心也早就被他收起,待文章阅读到最后,他怅然轻叹,心中对这篇文章的作者只有深深的钦佩与叹服。

他从未读过这样的故事,这样荒诞离奇,异想天开,却又偏偏鞭策入里,发人深省的文章!

也正是读完全文,他方觉作者取名的精妙!狗眼看人低?哈!可不就是狗眼看人低嘛!这个华夏形容势利眼的传统俗语在作者笔下却被赋予了另外一种含义,起码算是一个中性词了。

《狗眼看人低》顾名思义讲的就是一个狗眼看人的故事。作者天才性地把主角的身份定为一只宠物狗,而且还是一只从百年后的华夏穿越时空来到现在,享受过先进文明熏陶的“上等狗”,如此奇思妙想实在让他叹服。而这还不是这个独具匠心的故事最精妙的部分!

狗眼看人,自然和人眼看人不同。一只来自未来的,不会说话的,完全独立于人类社会之外的狗会怎么样看待他们这些“古人”?怎么样看待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百年后的华夏又是怎么样的?这是杨经纶初读文章时的疑问,而作者也没有卖关子,以一个医生的故事做出了回答。

这条名叫白雪的白色狮子狗刚来到这个时代,就被一个医生捡去做了宠物。医生是个名医,宅心仁厚,妙手回春,一生救过的人不知凡几,是一个品德高尚的君子。他知道自己的国家穷困,很多穷人看不起病,所以总是免费帮人治病,是很多穷人眼中的活菩萨。

可是这个世界上的穷人太多了,他是救不过来的。宠物狗白雪就见他的新主人逐渐从大房子搬进了小房子,西装换成了长衫,那块外国表也不见了,餐桌上也越来越少见油腥。于是在又一次新主人掰自己的馒头喂它时,它逃走了。凭借着漂亮的毛色,白雪很快就成了一位贵族小姐的爱宠,重新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再次得知医生的消息是在三个月后,它在一场宴会上听到有人在笑话医生,说他之前散尽家财为人治病,结果现在穷困潦倒连自己生了病都没钱医治,只能等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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