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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我师(第1页)

……

大学生的书包里,有纸有笔。

冯浩的笔还是上次住瑞吉拿回来的【狗头】。

大约普通人就是这样,住五星级的酒店,会把多馀的拖鞋啊,牙具,剃须刀什麽的都带回来。

可能这些东西的价值还没有房价的百分之一,但是总觉得不拿就浪费了。

但是跟女孩子一起,就不太方便拿。

可是顺手,还是拿了一支笔。

控制不住,天与不取,反受其咎,免费的不拿,心情会不好。

瑞吉的笔是白色金属的,做的很精致,白色的笔身,头头一个金色的帽子,笔身纤细,有分量感,一转,就可以把笔头收起来,很适合出门带着,随手写点东西什麽的。

翻开小笔记本,这是宿舍里随手拿的,白纸草稿本那种,差不多a4纸一半大小。

冯浩小时候挺喜欢画画的,搬家的时候,他看到爸妈床底下还有一箱子他小时候的涂鸦,画的还挺像模像样的,後来还去学过一阵子素描,再後来,普通家庭的应试教育,感觉还是要正经读书考试升学。

画画不是天才,成不了梵高,靠美术特长高考,是文化课实在不行的一条路,文化课可以,就正常读书考试,这样最省钱。

连冯浩自己都忘记了自己有这个爱好。

小时候画了满满一大箱子的画,占着爸妈床底下很大一个空间,搬家他们也舍不得丢,继续搬到新家了。

冯浩此刻拿着瑞吉顺来的圆珠笔,在白纸上,寥寥数笔,他画了一个人,第一次见到的倾倾。

当时统子还在他脑海里叫嚣,这是个单身富婆。

那时候也没有多想,刚刚接手统子,磨合期,迷茫新鲜莽撞。

而且宿舍联谊,就是嘴上花花,实际啥都不敢,可能更多是无效社交。

那时候眼里的苏倾倾,高冷,难以接近,高挑,另外一个世界的人,和他和整个背景其实都有点格格不入。

印象深刻。

好像也很神奇,两人在同一所学校,都快四年了,应该是有机会碰到过?或真的完全没有机会,两人完全没有交集,两个人就算擦肩而过,这个画面都是灰色的,没有任何印象。

直到那一天,认识开始,围绕对方的画面才慢慢变成彩色,鲜活起来。

冯浩画的火吧的画面,昏暗和色彩兼得,然後画倾倾,那个最初见到的陌生高冷的女孩。

或许是印象深刻,画的很快。

因为床上不方便,冯浩画画是坐在过道的小凳子上画的。

用书包垫在腿上,笔记本放在书包上。

老肖本来在和别人唠嗑的,他倒不是热情,而是老实,别人下意识会挑选他聊天,问他,他就回答。

这会子看浩子起来画画,他就起身去拍摄浩子了。

这些都是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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