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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诛仙三重门(第1页)

不过现在是92年,这个年代的文学,他是真的没有了解过多少,他看的最多的就是网文。

只不过后世的网文若是放到这个时代,恐怕都难以入编辑的眼,所以选择‘创作’,是重中之重。

前几天他强行从秋水那里要来了几本,认认真真的看了一遍,算是初步了解了这个时代的文学。

传统跟网文的差别其实是非常巨大的,习惯了网文的周辰,一时间想要改变过来,恐怕是难以做到。

想了又想,周辰决定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来,选择了两部,若是这两部都不行的话,那他就只能放弃。

这个时代的武侠还是非常流行的,只是想要出版的话,现实类的好像更占优势。

于是周辰保守选择了两部,一部是武侠升级版,仙侠类,另一部就是青春现实类的。

仙侠其实很早就出现了,只不过以前一直没有那种概念,周辰想着可以试一试,所以他选择了《诛仙》。

‘诛仙’虽不一定是二十一世纪后最好的仙侠网文,但绝对是影响巨大,后世以这本改编的电视剧,游戏,电影都不在少数。

诛仙不是网文中的升级流,相反,有很大一部分描述的都是情感,师徒之情,兄弟之情,爱情,其中的正邪之争,更是渲染的非常丰富。

当初第一次看这本的时候,周辰就是非常喜欢,就算是现在的家里,还有上中下三本纸质的诛仙。

也正是因为如此,这本的剧情他还能记得住,以他现在的能力,照搬不行,但模仿个七八成还是不成问题的。

其中的bug部分再稍微改改,说不定质量还能提升一个档次。

诛仙一百多万字,在这个时代绝对是长篇,只要能连载,那就可以连载很长时间。

另外一本则是选择了他很喜欢的青年作家的创作,韩涵的《三重门》。

这部在当年真的是轰动一时,连续的成为畅销书,让高中生韩涵一书成名。

只不过现在他要提早七八年写出来,能不能引起后来的轰动,还很难说,而且背景需要更改的地方,也要比诛仙更多。

诛仙和三重门就是周辰选择的,他准备同时写,写到一部分的时候,再选择投稿。

因为三重门的字数比较少,所以周辰就先选择了三重门,秋水他们围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三重门。

“三重门?这什么书名?悬疑的?”

秋水看到书名,顿时有点发愣,他还以为周辰写了言情类的。

周辰瞪了他一眼:“悬你妹,就你还自称文人,看书就只会看名字吗?”

“哦,我看看,我看看内容。”

秋水开始看内容,辛夷等人也都是围着他,争吵着要看。

闹了好大一会,一群人才围着桌子开始

几分钟后,这群人都是更加吃惊,因为在他们看来,周辰的这本开头写的非常好,最起码他们看后感觉不错。

秋水更是为周辰出谋划策:“周辰,我觉得你这本不错,你准备投哪个报社杂志?我研究过燕京的几家文学杂志,其中就有实力很强的,要不要我帮你推荐推荐?”

周辰对燕京这一片的情况确实不怎么了解,所以他自然不会拒绝。

“你跟我说说。”

然后秋水就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了周辰,他是真心希望周辰的能够被看中,如果周辰的被看中的话,对他来说就是巨大的激励,会让他更加坚定文学创作,而不是半途而废。

时间匆匆,军营的生活是乏味的,枯燥的,每天白天就是军训,晚上上课,回到宿舍休息。

绝大多数人一天下来,都是精疲力竭,像周辰这种一天军训下来,还能够保持精神抖擞的,绝对是少之又少。

眨眼间就到了国庆节前夕,联欢晚会也是在这一天举办。

为了这次联欢晚会,军训早早就结束了,所有的教官和学生都是在下午四点之前聚集到了大会堂,等待着领导的到来。

大乾最狂驸马爷  十国行周  带着晋江去种田[快穿]  从火影开始杀:亲密互动能变强!  快穿:暗黑boss撩入骨  残疾大佬柔弱男妻[穿书]  重走科举路  清纯明星爱上我  不负天下而已  天蚕土豆  被仙君证无情道后  分手后陆总每天都想父凭子贵  吃舰娘软饭的日子  【快穿】我,拉普拉斯妖  我是恐怖游戏制作者  疯犬和他的冰山美人  回到大唐玩梦幻  玄幻:还是胎儿的我带飞娘亲!  我成了龙傲天的抽卡系统  娃综小团宠全家都是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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