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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那男子打交道两次,可记得他的相貌、身形?能说出一些特征也好。”许锦之道。
张牟倒像是真的认真去想了,可想了半天,却只是摇头,“当时风将他帷帽上的纱布吹起来一角,我看到了他的面容,应该是长得极普通,不然我不会没印象。至于身形......不胖不瘦的,跟我差不多高。”
张牟身量五尺七八寸的样子,大多数男人都这么高。所以,张牟的一番回答,在众人听来,等于没说。
问完话后,封海清上前请示:“此人是关押在县衙大牢,还是......”
许锦之看了他一眼,“涉及童男童女案的犯人,自然是关押在大理寺大牢。”
话刚落地,几名不良人便麻利地将张牟捆住,直接带走。
回城的路上,许锦之一直在思考凶手、王阜知和瘸老六之间的关系。王阜知是京官,瘸老六是个乞丐,那凶手到底是什么身份,能将这俩人串联在一起做事?并且,事情败露,这俩人态度一致:宁可自己顶罪,也不肯暴露凶手。按照许锦之的认知,要么,如先前猜测的那样,凶手的身份令二人畏惧;要么,凶手捏住了王阜知与瘸老六的七寸。
正思考着,随风忍不住将自己心中的疑问问出:“郎君,你为什么觉得凶手一定会在杀人后返回来呢?你今天问周翠莲、李二牛家的那些话,到底是什么用意?我一直没想明白。”
许锦之回过神来,答道:“你还记得两年前我们经手过的一个案子吗?凶杀当采花贼,事后还要将人虐杀。凶手很狡猾,当时官府累得人仰马翻,也找不到他的踪迹。后来,他暴露自己,竟是因为折返杀人现场所致。有些凶手骨子里的恶是天生的,他们返回杀人现场,为的是回味过程,以及躲在暗处,享受将官府中人耍得团团转的优越感。不过,我们这个案子的凶手心思缜密,他像一个操纵木偶的艺人一样,摆在明面上的,只有那些无法开口说真话的木偶,他的身影,我们根本窥探不得。”
顿了顿,许锦之又道:“眼下唯一值得庆幸的事情是,凶手不是天生的杀戮者,瑶儿的八字符合他的要求,更何况,我们抓住了两个线人,已经打草惊蛇。短期内,他不会再犯案。只是,时间久了,就不好说了。”
“一定会抓到的!”不知为什么,随风对自家郎君始终信心满满。
第十三章血祭(十三)
黄记质库近两个月的典当记录被呈送到许锦之面前,和账目一起的,还有一块玉佩、一支金丝花簪和一只镶嵌了红蓝宝石的香盒。
玉佩和香盒倒没什么,主要是那支金丝花簪,做工实在精巧,簪首盘曲多层吉祥纹样,边缘缀有金箔剪成法小花,一般的首饰行可没有这样的手艺。许锦之细细翻看,在簪尾看到小小的疑似铃铛的图案。这个图案和别的纹样放在一根簪子上,显得突兀。所以,许锦之断定,这应当是店铺特有的记号。
办这个案子数天以来,许锦之头一次不用三催四请的,早早就回了家。
陪母亲用完晚饭后,许锦之拿出簪子,请母亲帮忙看看,这是哪家首饰行的手艺。
许母细细端详后,目光发亮,“这记号我看着眼熟,当是朝暮阁的簪子。”
听许母介绍,朝暮阁是长安最受娘子们青睐的首饰行,多年来屹立不倒。不过,这家首饰行不卖成品,只接受定制。娘子们说完要求,掌柜的要去采购材料,匠人再制作,前后时间低则数月,高则一两年。而且,朝暮阁的要价奇高,若不是富贵人家,根本消费不起。
“据说,朝暮阁的女掌柜头上常年插着一根挂着金铃铛的簪子,所以铃铛,就成了朝暮阁特有的记号。长安的很多人家,都是在家中女孩儿及笄的前两年就去预订了,好给女孩儿戴了撑场面,将来也好作为陪嫁。”许母说。
女儿家的东西,许锦之向来不关注,他自幼也不住在长安,不知道也不稀奇。
但知道后,许锦之次日就命人去朝暮阁,查找这根金丝花簪的主人。不成想,派去的人竟吃了个闭门羹。
“少卿,朝暮阁的掌柜不肯配合,说......除非您亲自去。”属下低着头,不敢瞧许锦之的脸色。
不过,许锦之没有责备他办事不力,只是面无表情地答了一句:“我知道了,我即刻去。”
昨儿晚上听母亲介绍完朝暮阁,许锦之就猜到,掌柜拿捏住了这么多富贵人家的女眷,心态上只能分两极:要么更擅做人,要么眼高于顶。很可惜,她是后者。
只是眼高于顶倒还好办,偏偏,她还轻佻。
许锦之打听了朝暮阁坐落的地儿,单枪匹马赴会,发现朝暮阁不但地处达官贵人们平日不愿踏足的西市,门头还极其不起眼。他报了名姓,便有年轻的娘子引他上楼。
年轻娘子步伐有力,许锦之虽不习武,但一听,便知这位娘子习武。他心下顿时了然,敢将首饰行开在鱼龙混杂的西市,又不请人护着,只用两三个娘子来接待客人,想必这些娘子都不简单。
“许少卿来了。”说话的应当就是本店的女掌柜邱娘子。
只见她披着一身银灰狐裘,慵懒地半躺在毛毡上,正用火折子将某种植物点燃,不断吸食其烟雾。
“邱掌柜,某特来借朝暮阁簿录一用,用完立刻归还。”许锦之作揖道。
“我知道,查案嘛。”邱掌柜起身,从毛毡下取出早已备好的簿录,倚到许锦之身边,身子跟无骨似地,直往人身上靠,脚上的金铃铛和玉石配饰相撞,发出蛊惑人心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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