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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猫一样地窜上沙发“夜翼,理查德格雷森,卓越的道德标准,过分自我约束,孤独,身份认同障碍,布鲁德海文的义警,显然我们格雷森先生也是没用的警察中的一员,他正在准备一场盛大的一级谋杀,不出意外四天之后麦克罗夫特就会来雇我干脏活,而我日理万机,没空理会麦克罗夫特。”
“等等。”约翰匪夷所思“你是怎么知道的——算了,别告诉我。”
“……”
“啥玩意?”
约翰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家室友提溜了个什么人回来,这感觉不亚于五雷轰顶,他们伦敦虽然隔三岔五就被恐怖袭击,可比起民风淳朴的哥谭或者纽约,绝对是值得居住推广的旅游城市。
夜翼准备在伦敦犯下一级谋杀?
夏洛克的判断通常不会错,但约翰很难用对待预备杀人犯的方式去看待迪克,有着漂亮蓝眼睛的青年,无辜地捧着被红茶躲在壁炉旁烤火,他不仅不像杀人犯,甚至比他见过的大多数人还要好。
迪克这辈子还没这样掉过马,骤然经历大侦探这么一番轰炸也有点不知所措,他倒是没有心虚,反而很是无所谓。
“没错,我打算杀了小丑。”他平淡地耸了下肩。
约翰“……”
约翰本着对夜翼的尊重,等了一会,礼貌而不失含蓄地“然后?”
迪克很诧异“啥。”
约翰“我是说,你不谈谈你的心路历程?讲讲你其实是被迫的?”
通常来找他们坦白的罪犯,都和磕了药似的停不下来,表演欲极强,恨不得在夏洛克面前演一幕哈利波特,他都做好了把夜翼写进博客的准备,就差起个夺人眼球的标题。
迪克……这些英国人怎么花里胡哨的。
迪克顿了顿,笑了“我的确打算杀掉小丑,他犯下的罪孽不用再多一桩了。”
“无论有多少苦衷,杀人就是杀人,剥夺生命自己就要承受相应代价,成功的话,我会认罪,接受审判,进监狱或者注射死刑,如果运气不好我也被小丑杀掉……那就让小丑继续骚扰蝙蝠侠去吧。”
约翰无言以对,几乎被这崇高的道德刺伤双眼。
他发出灵魂疑问“……这就是哥谭人吗?”
他突然发现夜翼很有当罪犯的潜质,他说这话的语气平静得和吃块牛排没什么区别,要是他们平时要抓的罪犯也像夜翼这样坦白该多好——随即他发现了问题所在。
夜翼之所以坦率,是因为他笃定自己不会被怎么样。
想想也是,同为普通人,夜翼估计能把他和夏洛克挂起来打,从二楼翻出去对夜翼绝对是小儿科,约翰见过夜翼从布鲁德海文塔上一跃而下,几十米的高空,徒手把一个有他几倍高壮的怪物砸进墙里……
这算个屁的普通人。
夜翼要是普通人,那蝙蝠侠也能是普通人。
约翰突然发现自己哑口无言,夜翼已经安排好自己的命运,他头脑清醒,意志坚定,深思熟虑,没有畏缩,也没有犹豫,仿佛只是赴一场寻常的宴会。
约翰将求助的视线投向夏洛克。
“这不是第一个小丑。”夏洛克的手指搭成塔尖状“很多年前我就调查过,你们哥谭的生态很奇怪,小丑也很奇怪,但我有足够证据证明这个小丑不是第一个。”
“最早的小丑间接杀掉了托马斯韦恩和玛莎韦恩。”他说。
“第二个小丑叫乔齐尔。”夏洛克皱起眉“来伦敦的小丑谁也不知道是哪个,就连麦克罗夫特都不能确定,你又怎么保证杀掉了这个小丑,哥谭不会新长出一个?”
迪克挑了下唇角,不是很在意。
夏洛克说的没错,小丑于哥谭属于一款固定nc,那个城市太容易出疯子,疯的最厉害又最清醒的就是小丑,不过他并不在意之后的哥谭会怎么样,那是布鲁斯的城市,布鲁德海文可以托付给克拉克照看。
能让布鲁斯在半夜离开哥谭,迪克就能证明自己没找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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