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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打成了一片(第1页)

张铁知道,自己初来乍到,要让这么一群年龄比自己大,个头比自己壮,当兵时间比自己长,上过战场比自己多,卖相上看起来更像暴力机器的家伙们一见到自己就服服帖帖纳头便拜那基上是做梦。

要和这些家伙们打一架吗?张铁问了自己一句,然后就感觉有些蛋疼,真的是蛋疼,手术的伤口现在可还正在愈合中啊,要是动作太大扯裂了,张铁不知道自己还要让下面的那个家伙当木乃伊当到什么时候。

在即将打开的性福之门与马上让这些五大三粗的家伙乖乖听话之间,张铁只思考了两秒钟,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

手术只有这么一次,伤口就在眼前,而与这些家伙相处的时间估计还很长,所以,用不着太着急来表现自己,这就是华族的智慧,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刚刚在过来的时候,费雷奥中尉建议我今天好好的和大家磨合一下,他说这样可以加深我们之间的了解,让大家以后更容易相处,我觉得费雷奥中尉说的很有道理……”张铁这开场白刚一说,许多家伙就狞笑着准备围上来,贝克汉姆那三个混蛋刚刚吃了点亏,回来后就把这个小白脸说得有多厉害,许多人都不相信,想亲自试试。

但张铁的话还没有说完。

“费雷奥中尉说的很有道理,但我却并不打算用这样的方式来和大家认识与加深了解,刚刚在营部会议室的时候,古德里安少校告诉我,在铁血营有一个规矩,就是什么时候都要说实话,我觉得这个规矩很好。人与人之间坦诚的交流比用拳头的交流更好,所以我今天先想和大家坦诚的交流一下!”

张铁微笑着看着这些有些不适应自己这种交流方式一个个开始从跃跃欲试的狞笑到面面相觑的壮汉们,“我先重新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张铁,土生土长的黑炎城居民,今年十五岁,马上就要十六岁,刚刚完成毕业试炼,练出了铁血暗劲。就被莱布尼茨上校征召了。在穿上这身军服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成为一名诺曼帝国的军人,我以前的理想,只是想等毕业军役服完后,靠着自己的小聪明和天知道什么时候会掉在自己脑袋上的运气。留在黑炎城,不要被发配到城外的农庄,然后再找个门路拼命挣钱,然后再找一堆漂亮女人,可以让我过那种每天玩玩女人,然后就混吃等死的日子,这个就是我最大的愿望。甚至一直到现在,我这个想法也没变!”

围着张铁的人群中有几个家伙听到这里不自觉的就笑了起来,张铁的这个想法,其实也是大多数男人的想法。因此张铁一说,许多人就有了共鸣。

一个能说真话的人到哪里都会是一个有意思的人,那些壮汉中已经有人觉得张铁有点意思了,至少和以前那些被丢到铁血营镀金的小白脸们不一样。

“说实话。一直在我试炼到一半的时候,我都觉得诺曼帝国是黑炎城的敌人。也有可能是我毕业后所要面临的最大的敌人,在黑炎城事件发生之后,有一段时间我都非常恐慌,生怕毕业后一服兵役就要和你们在战场上相见,然后被你们干掉,那时在学校里,诺曼帝国铁角军团在学校的牲口之中被描述得非常的可怕,这个想法一直持续到铁角军团的大军出现在黑炎城的第二天早上,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想要保卫的黑炎城的煤钢联合会在你们的包围下坚持了几个小时就无条件投降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我觉得我他妈的简直就是一个白痴和傻b,煤钢联合会的那些鸟人,那些掌握着黑炎城最多财富,最强军队的家伙,居然连打都不敢打一下,就宣布投降了,我他妈的居然还想着毕业的时候为这么一群没有种的家伙去卖命,去为了他们的黑炎城和你们打仗?”

“那些家伙穿在脚上的一双皮鞋的价格比我老爸辛苦一年挣的工钱都多,在黑炎城的明光大街的商店里,那些人穿的一双皮鞋要十六个金币,而我老爸一年最多只能挣十二三个金币,我和老妈在家里做米酿补贴家用,家里开了个米酿铺,一年也就挣几个金币的辛苦钱,三个铜子儿一碗的米酿,涨一个铜子儿的价格生意就要不好,老妈就要愁的皱眉头,在此之前,我老爸给我最多的一次零花钱就是在生存试炼的前两天,他悄悄的攒了一点私房钱,然后在我生存试炼前两天,给了我三个银币,让我去找个女人,在生存试炼前告别处男生涯。”

这个时候,张铁面前的所有大兵们都已经停下了脚步。

“我这种拿着老爸攒下的三个银币私房钱才能去找女人的家伙,我这种在家里有时候连多喝一碗三个铜子儿的米酿都舍不得的家伙,居然还想着去保卫那些买一双皮鞋就比我老爸一年工资都要多的家伙?居然还想用生命去保卫那些在面对敌人时连一个晚上都坚持不下来的家伙?居然还想去保卫那种把你卖了才想起来要通知你一声的家伙?我终于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白痴就是我自己!”

张铁说到这里,他面对着的那几十个人都安静了下来,这样的故事因为真诚,所以更加的能打动人心。在张铁说到自己老爸用私房钱给了自己三个银币在生存试炼之前去找女人的时候,在说到自己家里做一碗米酿只卖三个铜子儿的时候,那围着张铁的人,在同一时间,都想起了自己家里的父母。甚至就连旁边场地上一些正在训练的人都围了过来,听着张铁在讲自己的故事。

整个铁血营,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少尉。

“所以,在知道黑炎城投降的那个早上,我一下子醒悟了,我用比任何人都快的速度。接受了这个事实,我没有觉得可惜,我只是庆幸,我老哥就在黑炎城的城卫军中服役,想到他不用为了那些混蛋和你们兵戎相见,我只觉得很庆幸,这样的安达曼联盟,这样的黑炎城,完蛋就完蛋了。没有什么好可惜的,那跟我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我们家住在城里,可我老爸整天辛勤工作,他要交税,我老妈辛勤劳动。家里的米酿生意也要交税,我老哥享受了几年义务交易,他要服义务兵役,我家里还有一个混蛋大哥甚至在服兵役的时候成了烈士,我们家里从上到下没有一个人欠黑炎城和煤钢联合会什么,对那些商人来说,黑炎城所有的一切都建立在这种做生意一样的交换基础之上。既然是交易。那么,我不需要为它去卖命,为它去呐喊,只要我家里的人没事就好。成为一个诺曼帝国的公民。未必就是坏事,我在发现自己成为诺曼帝国公民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试炼中利用帝国的野蛮试炼规则,在野狼城堡。当着上千人,亲手把一个三番五次想要置我于死地的阴毒小人的脖子给扭断了。那是一个真正的畜生,我把几个杂碎踩在了脚下,那一刻,我畅快无比,我简直想大声高呼诺曼帝国万岁。”

“试炼回来后,刚到黑炎城,我就被一个小人诬告入狱,幸亏我在试炼的时候机缘巧合练成了铁血暗劲,所以并没有死在黑炎城的监狱里,也多亏我试炼时救过的三十九师团一名斥候兄弟在知道我入狱之后的积极奔走,为我洗脱了诺曼帝国敌人的罪名,最后才有机会见到莱布尼茨上校,莱布尼茨上校在知道我的这些经历后,一看到我就宣布把我征召入伍了,并按照诺曼帝国的规则授予我少尉军衔,把我丢来了铁血营,我没有拒绝,甚至还有几分窃喜,因为这总归是一件很拉风,感觉很有前途的事情,而且,就算要卖命的话,为帝国的皇帝卖命总比为几个做买卖的家伙卖命要有前途得多,关于最后这一点,我已经有了深刻的体会……”

张铁笑着拍了拍自己的衣服,指了指脚下的筒靴,“安达曼联盟的少尉军官可没有这么好的待遇,而且我发现自己穿着这身少尉军服似乎很帅,都有些舍不得脱下来了,再一个听说铁血营的待遇似乎要比普通的部队要高,所以我今天高高兴兴的来了……”

周围的许多人听到这里,看张铁的眼神之中已经完全没有了敌意和那一丝戒备,所有人这个时候都没有了动手的,张铁像朋友一样的给他们聊天,在说真话,在他们的心中,已经感觉张铁是那种可以信赖的人,至少这个家伙感觉一点都不讨厌。

“我知道大家在想什么,我说这些话,只想告诉大家,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和你们没有什么不同,最多只是比你们年纪小一点,我能穿上这身军服来到这里完全是机缘巧合,我没有走谁的关系,也没有拍谁的马屁,更没有什么靠山,我就是凭着自己的运气和事来到这里的,我来这里没打算要你们欢迎,也没打算靠拳头就让你们趴下,华族有一句老话,只有在遥远的旅程之中才能知道和你相伴的马的力量,只有经过时间的流逝才能看清你身边这个人的内心,我也不打算今天就要证明什么,就让一切交给时间来证明好了。作为你们排长的我,我给你们的承诺是,如果以后上了战场,我会尽我的能力保护你们,尽量为你们争取活命的机会。如果你们之中还有不服气的,两天之后欢迎来找我比试,这两天就算了!”

“为什么今天不行?”三排之中一个壮汉不解的问道。

“因为我前两天割了包皮,现在伤口还没好,要和你们动手的话,那个地方的伤口恢复起来就更慢了,会让我不爽,谁都不想自己的老二整天都裹得跟一个木乃伊似地,对不对?除非那个人根就没有老二,才不知道身为男人老二被切了一刀的痛苦……”

听到这样的答案,周围的一大堆人一下子下巴都掉在地上,还有更多的人则是一下子就哈哈哈哈大笑起来,有的恶劣家伙则直接吹起了口哨……

远处,看着张铁并没有如自己预料般的和三排的一般家伙打起来,而是在说了什么以后,一大堆家伙开始在那里起哄,然后刚才和张铁动手的贝克汉姆那三个家伙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一下子脱了裤子,还用力的甩了甩下面的那个东西,四处炫耀了一下,所有人都哄笑了起来。在众人更大的大笑和“木乃伊”“木乃伊”“木乃伊”的奇怪起哄声中,张铁居然也拉下了裤子的拉链,一堆混蛋叫得惊天动地……

张铁没有和三排的人打起来,而是“打成了一片”……

费雷奥,古德里安,还有铁血营的几个军官在远处看得面面相觑,铁血营里,似乎从来还没有哪个新来的少尉能这么快就受到大家的认可与接纳的!这个张铁究竟使了什么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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