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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佣兵(第1页)

今日三更,这是第二更。

剑小天的第一站选择了中州帝国。韦尔对他说过,中州在整个大陆的中央,中州帝国的国都——萨米尔城是整个大陆最大的城市,而在萨米尔城中的萨米尔学院也十分有名。从韦尔给他绘制的简易地图看来,去中州帝国,要向东穿过“狼漠”、“星罗城”、“塔沙平原”,到达中州境内,然后又有“精灵之森”,往后就是一片坦途了。

剑小天离开村子已经有五天,经过两三个城镇。从小没有出去过的他可谓“乡下小子进城”,一切都透着新鲜,少年心性,自然多停留了几日。本来五六天就可以到达的狼漠,走了八天才到。

狼漠,顾名思义,就是有狼生存的沙漠。不是普通的狼,天启大陆有一种魔兽狼,名叫风狼,这种二阶魔兽,只会释放一种低阶的风系魔法——风刃。单个出现,稍微会些武艺的人就能杀死它。要命的是,它们保留了普通狼的习性——群居。大型的风狼群有上万只,蚁多咬死象,碰见大型的狼群,一般人还是敬而远之的。

狼漠比起大陆第一沙漠是小了不少,也够剑小天走上十几天的,沙漠的另一头,就是星罗帝国的国度,星罗城了。进入狼漠前,剑小天现在沙漠的一个边缘小镇带了不少水和干粮,这才自信满满的走进狼漠。

一连走了几天都没什么事,只是沙漠中的巨大温差让剑小天受不了。虽然以他此时的修为,基本上可以寒暑不侵,温度骤然升降还是让他极为不舒服。剑小天每晚以修炼度日,体内真气缓缓流动,帮他适应周围的环境。

九霄诀进入第四重,往后的每一重想要突破,都需要大量的战斗经验,刻苦的努力,和那灵光一闪的感悟。剑小天也不急,他知道自己还小,有充足的时间强大起来。

一个人在沙漠走着很是枯燥,剑小天越走越闷,巴不得有什么东西找找他的麻烦,好练练手,舒缓一下烦闷的心情。这样一直走了九日,还真让他遇到了一小群风狼。

狼的速度快,剑小天比它们更快,在风刃和狼的利爪下轻松躲开,每一剑刺出,都有一只风狼受伤,却不伤它们性命,只小半个时辰,二十多只风狼无一幸免,全都成了一瘸一拐的模样。

经此一役,剑小天再也没有过其他的麻烦,平安的出了狼漠,烦闷的心雀跃起来:就要到达星罗城了!

星罗城单以规模来说,可以排在大陆前三,繁华程度可想而知。剑小天大开眼界,没见过这么多的人,没见过这么多的东西,什么也想玩儿一下。在城中走着走着,一幢宏伟的建筑出现在眼前,“佣兵工会”四个大字十分显眼。剑小天心中一动。

他听韦尔说过,佣兵是大陆的一种谋生手段,帮别人做事收取酬劳,其中不乏一些危险的事情。剑小天有了当佣兵的心,今后肯定要有用到钱的地方,想到这儿,就走了进去。

里面人来人往,好不热闹,这“大陆第一职业”之称果然不是白叫的。

一个漂亮姑娘的面前放着一个“佣兵注册”的牌子,剑小天走上前去。姑娘低着头在记录什么,察觉到有人来了,头也不抬道:“佣兵注册?”

“是的姐姐。”剑小天道。

“姐姐?”听到这个有些奇怪的称呼,姑娘抬起头来,看到来人不禁一呆。

剑小天虽然才十三岁,生的眉清目秀,自小修炼九霄诀,气质绝佳;常年练剑,竟然也带了剑的飘逸。(根据遗传学来推断,剑天南是帅哥,林小言是美女,他们的儿子长得好看点不算过分吧?)这么一个少年时极为惹人喜欢的,况且还有礼貌的叫了声“姐姐”。

“姐姐?”剑小天又喊了一声。

姑娘回过神来,脸有些发烫。“小弟弟,你也要当佣兵吗?”

“嗯!”

“你知不知道佣兵是个很危险的职业?”姑娘忍不住话多了起来。

“知道啊!”

“那你还要来?”

“我要自己赚钱的嘛!”

那姑娘这才注意到剑小天身上的粗布衣服,心道一定也是穷人家的孩子,心理产生一点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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