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爱乐文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05章 玉清元始宝印(第1页)

朱寿一脚踏出,出现在荒原之上,面前有无数剑气肆掠,剑气凌厉,割裂苍穹,散发着强大的威力,似乎能斩断苍穹一样。这就是造化境高手的威力,在这些剑气面前,朱寿认为自己根本抵挡不住这一击,一旦触碰,就会被剑气割裂。他盘坐在草地上,目光大放光明,死死的盯住一道剑气,这道剑气不过是如同头发丝粗细,却有数丈之长,在虚空之中游走,或左或右,出没无常,看上去庄严浩大,十分玄妙。“叮!你阅读玉清宗玉清真王书稿,获得玉清元始宝印”。终于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这是传承于玉清真王的武道,几乎能演化出神通,罡力化成宝印,勾连武道灵机,最终化成神通。说白了,到了造化境这种境界,各种武功化成了神通,都能借助武道灵机,发出最为凌厉的一击,非一般人能够对抗。像武道金丹就能影响天象,但都比不得造化境,挥手之间,就能以最大的代价,勾动天地大势,击杀强敌。造化境的武道修为更加厉害,随手一击,都能发挥出排山倒海一样的力量。就好像眼前一道剑气,哪怕武道元神级别的高手也不敢硬挡,而那些造化境高手也不敢深入其中。而像朱寿这样,胆敢坐在绝地中参悟这些剑气,更是想都不敢想。莫说这些地方乃是绝地,稍不留意都有性命之危,而且这些剑气乃是造化境的武道体现,非大智慧者不能参悟。恐怕也只有朱寿这个“悟性超强”的家伙,才能参悟这些武道真意。等到天地烘炉将会玉清元始宝印篆刻其上,朱寿再看那道剑气的时候,发现剑气正在缓缓消散,好像失去了其中的关键一样。“果然和自己想象的一样,金手指吸收了其中的真意,将其硬生生的剥夺过来,为是所用,专横霸道。哪怕造化境留下来的剑意也是一样。”朱寿看着缓缓消散的剑气,脸上顿时露出一丝喜色。他记得在应天的时候,王室馆藏阁的人曾说大明臣子所用的笔墨不行,许多奏折放不了多长时间,上面的字迹全无。当初他就知道金手指的威力,不曾想到,在金手指面前,哪怕造化境留下的剑气也不是对方,被自己参悟之后,剑气就会化为武道灵机,消失在天地之间。自己留在绝地,不仅仅是为了参悟这些造化境高手留下来的剑气,更是为了改变这片绝地。现在在各大宗门眼中,天马原已经被剑气所笼罩,这里已经成了绝地,莫说是一般的士兵,就是那些造化境高手也不想再这里行走。这里将成为不用防守之地,不仅仅是大明,就是大离也是如此。等到自己将这里恢复正常了,大明兵马将会有此轻松杀入大离境内,这里将成为一支奇兵,想来那些造化境高手也不会想到这一点。“相信那一天,就是造化境高手也不会想到这一点吧!”朱寿露出得意之色。(本章完):()综武:老子天下第一

凡人之叩问仙路  月与海,天水一白  重生之将门毒后  我和无数个我  开局过目不忘,铸造记忆宫殿  我被双重生的病娇师弟狂追  在第四天灾中幸存  随军大西北,八零假千金暴富了  殿前欢  娇纵她  无限福利神豪  夫人消失后,程总满世界疯找  太平纪年  七零:肥妻逆袭,冷面硬汉宠不停  怎么扮演魔王?在线等,急  龙游乾坤  全职法师之超级法神  穿成孩子妈,我爆火娱乐圈很合理吧  奋进  据说秦始皇是个女儿控来着  

热门小说推荐
修仙沈家

修仙沈家

侥得天幸,重活一世。在这个人人寻求长生的世界里,他获得了与家族共存的能力。家族不曾消亡,他便永存。为了保证家族的存续在这方天地中苦苦求存,最终成为一方大族ps多女主,但绝不种猪,家族流,这是一个家族成长的故事...

这福气,我要了

这福气,我要了

关于这福气,我要了一觉醒来,苏四儿(苏月眠)发现自己躺在古代的茅草屋,下午就要卖身为奴,这日子还能过下去?给肉吃,给衣穿,给钱花,古代的人口中介也太好了,这是卖身为奴的人配有的待遇吗?后来她才发现大衍朝的等级秩序与福气有关。人说,物极必反,一路走来,她充分体验到福气的背后尽是秘密,世界的运转与芸芸众生相互牵引,她自以为的正义这一刻瓦解了,但她是一个做实事的人。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人,但有三个人会让人刻骨铭心,苏四儿遇到了,也错过了,但她不悔。...

武破九荒

武破九荒

魔蝎小说...

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

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

关于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男主金丝眼镜斯文败类腹黑疯批貌美二哈女主独宠双洁先婚后爱]当鹿眠知道举办婚礼时,厉爵修会为了去见医院里那个要死不活的白月光一面而选择逃婚,她第一选择便是先他一步逃婚。电梯坠落,两人陷入昏迷,醒来后发现灵魂互换。从此开启了相爱相杀的人生。鹿眠用着厉爵修的躯壳帮他宠白月光。白月光却天天来陷害厉爵修。某天,某位疯批总裁实在受不了了,红着眼眶恶狠狠的咬着她的肩膀说道鹿眠,你能不能不要顶着我的脸去对那个白莲花好了,我才是你男人,嗯?!鹿眠尴尬的抠了抠脑袋纠正道是女人才对吧。当两人灵魂归位时,厉爵修青筋暴起的手掌紧紧的握住她的雪白如玉的脚踝,眼里是藏不住的欲望。眠眠乖,你欠我的新婚夜,该还了。闺蜜看见,被欺负的很惨的鹿眠,扶着腰天天骂他狗男人,便问她为什么不直接动手?鹿眠回答我不敢打他。为什么?难道是怕他还手?鹿眠摇摇头因为我怕他舔我手!(男女换魂后变得很娇气,很傲娇!女主很宠男主,他闯祸,她便跟在她他身后收拾烂摊子。注前期男主的性格不讨喜,甚至可以说讨厌,但是有原因的,男主自我攻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