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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七十三章 阿莫西的想法(第1页)

酋长的营帐朴素而简单,有着皮革与草药的味道。父女两人坐在地上,看着一张简陋的地图,商讨着数万红鸦部族的去向。

“阿爹,这片大湖,有多远呀?”

阿兰睁大眼睛,看着地图北方,阿莫西手指落处的大湖,眼神闪动。

“是我们之前,收服数千博萨洛斯部族的时候,见过的那个很大的湖吗?”

“对!这片湖很大,南北有七十多里长,东西有十几里宽。按照博萨洛斯人的称呼,它叫做‘战士的湖’。而它的位置,距离我们此处的营地,有四百多里!”

阿莫西手指划动,在战士湖的周围(今lasadjuntas湖,距离美墨边境五六百里),画了一个极大的大圈。

“阿兰,我询问过博萨洛斯人的部族头人,也派莫齐去实地查看过。战士湖的东侧是山丘,可以稍稍阻挡夏季的飓风。而战士湖西侧百里,就是荒原的边界。上百里高耸的山脉南北延伸,是部族天然的屏障。而足足五六条河流,从山中流淌而下,向东汇入战士湖中。”

“大湖的西侧、北侧、南侧一百多里,都是大片平坦的河边沃土,适合种植玉米、菜豆与南瓜。而大湖本身,也出产大量的鱼虾!.只要占据这片大湖,让善于耕作的瓦斯特克人开垦农田,善于游猎的荒原部族捕兽捕鱼,部族就不会贵乏粮食!”

听到这,阿兰眼神闪动。她回忆着战士湖周围的景象,大湖宽广无垠,湖面波光粼粼,长河蜿蜒流淌。而鱼儿在湖面跳动,群鹿在长草间奔跑。那里确实是一片肥沃的土地,也是博萨洛斯人的猎场。两年前,五千红鸦战士北上,才压服了博萨洛斯人,夺取了这片猎场的控制权。

“北迁四百里,占据湖边沃土。呼!离南方的阿兹特克人,越来越远了呀!”

“不错!我们要避开墨西加人的锋芒,在北地安心经营。这片湖区,距离瓦斯特克人的水獭城五百里,距离墨西加人的穗丘城一千里,距离荒原上帕姆斯荒谷城,也有八百里!而这一路丛林与山脉阻隔,人烟稀少,后勤艰难。我们只要迁到此处,无论是墨西加国王,还是死神大酋长,都无法抓住我们的尾羽!”

阿莫西遥望北方,眼中露出向往,神情里满是沧桑。他带领部族一路迁徙,经历了无数艰难与厮杀,终于看到了安定下来的机会。

“漂泊了六七年,辗转了数千里。一路走来,红鸦部族总算在我的手中,寻到了一处安居壮大的沃土!”

红鸦部族为了躲避寒潮,随着十万瓜基利犬裔,从萨卡特卡斯荒原深处,南下七百里,占据奥托米人的土地。在这个过程中,原本松散的瓜基利部族,逐渐变得紧密,开始出现部落联盟,熟悉大规模的厮杀。他们也接触到南方的石头城邦、武器盔甲,还有城邦的组织形式,与更先进的耕种技术。

“当时最大的期待,就是在奥托米人的土地上定居下来,耕种农田。每年都有稳定的食物,各部间不需要残酷的厮杀。而奇奇卡大酋则要建立城邦,成为新生联盟的神裔首领!”

然而,他们定居不到两季,死神大酋长的王国大军就北上而来。数次壮阔的大战后,死神大酋长击破犬裔联军,杀死奇奇卡大酋长,逼着红鸦部族再次东逃。

“斥候们成百上千,在无垠的荒原上缠斗。武士们数以万计,在连绵的战阵中厮杀。一波波武士拼死攻打营地,可怕的木兽发出轰鸣的巨响,投射出石弹与火球。而夜袭的无边火雨,直到今天,还时常在我的梦里出现!”

阿莫西作为联军斥候,始终在第一线,与死神大酋长的军队交战。他见到了数万人的大战,见过漫天的火雨,见过轰鸣的木兽,更见过金属的锋利斧矛,与墨西加人的厚皮重甲。同样,他也当过奇奇卡大酋长的亲卫,跟在大酋长身边,从大酋长的一举一动中,学习着统御各部的方法,组织大军的方案。

“可敬的奇奇卡大酋长,您确实教会了我很多。只是大势已去,我还有部族的重任,不能为您而效死.”

想到战死的大酋,阿莫西低低的叹了口气,回忆又一次浮现。

红鸦部族裹挟着上万犬裔部落,从帕姆斯谷地东迁七八百里,艰难翻越两千米的东马德雷山脉,抵达瓦斯特克人的低地与丛林。他们出逃谷地时,还是十多支幸存部族的组合。但等到抵达低地后,不过数月功夫,就被整合为一,成为一支高举红鸦旗帜的万人大部落!

“接下来,就是飞速的壮大!正如卡卡洛老酋长的预言,瓜基利人的生机,不在荒原上,而在天下的东方与北方!”

新生的红鸦大部落,经历了这么多的征伐与磨难,一路飞速成长。坚毅果决的部族领袖,凶悍凌厉的部族战士,灵活纯熟的战斗技巧.红鸦部落的武力,对于周围羸弱的瓦斯特克城邦,还有北方松散的游猎部族,几乎是全然的碾压。而通过不断的学习,阿莫西也已经学会,如何去征服南北各支部族,把他们整合在红鸦的旗帜下,化为自身的力量!

不过数年时间,红鸦部族已经在海滨的瓦斯特克之地,发展成十多万人的大部落。七八万瓦斯特克人为部族耕种,三四万荒原犬裔则是武力核心。红鸦部族年年出击,从未停歇。每年秋末向南攻伐,掠夺秋收后的粮食,掳走瓦斯特克人的丁壮男女,并向位置偏僻的部落征税。每年初春向北攻伐,降服缺粮的荒原部族,扩大部落在北方的影响,也不断搜集北地的情报。

“阿兰,到了今天,红鸦部族已经有了十多万人口,是北方从未出现的大型部落!部族的规模如此庞大,必须寻找一处沃土,彻底定居下来。而战士湖一带,就是我选中的红鸦之地!”

阿莫西顿了顿,笑着说道。

“这片湖区周围,去年已经安置了上万游猎与农耕的部落民。在五月中的春耕之前,我要再迁两万部族北上,以善于耕种的瓦斯特克人为主,赶上春耕的尾巴阿兰,我的女儿,我会给你两千红鸦战士。而这些北迁的部族,就交给你来带领!”

“啊?交给我两千战士,带领两万部族北上?”

闻言,阿兰的眼睛中流露出惊讶。她晃了晃脑袋,既有几许惊喜,又有一些不安。

“阿爹,我可从没有统领过这么多战士,也从没有带过这么多部族.”

“神性的天地注视着我们!从没有人生来就是领袖,也从没有人不经过学习,就能熟悉行军打仗、率领军团的技巧。”

阿莫西笑意吟吟,伸手揉了揉阿兰的脑袋,出声宽慰。

“我们荒原的酋长,一向朴素率直,只看你能不能打,能不能做好!我们可不会像南方部族那样,用神性与神灵,来哄骗部族。”

“阿兰,你可是红鸦部族中,最为出色的红发猎手!每次部族举行射箭大会,你不都压着各支部族的勇士一头?有这样的射术,便足以让勇士们心服口服!更何况,你还是我阿莫西的女儿!至于统领部族的安排与方法,我会让你莫齐叔叔跟着你,帮你处理。你也要看着眼里,好好学一学!”

“阿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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