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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手帕交(第1页)

要说沈氏那碗甜汤,其实也算阴差阳错。

月前她的手帕交随丈夫右迁至京城,仔细想来,沈云岚嫁给安景辉之后,那位手帕交也嫁了人,随丈夫举家迁往了青州,当年一别,已有数十年未曾相见。

二人约好一起去上香,叙叙旧。

正是在那寺庙内,沈氏萌生了给二房下毒的念头。

京郊的流云寺常年供奉着皇家的长生牌,住持是个慈眉善目的老者。

庙建在山腰上,后山是一片老林子,曾听闻有人在那里见到一头斑斓虎,也不知真假。

沈氏同那位手帕交一同往山上走。

二人顺着石阶走了约两刻钟,才见到庙门,门口的小沙弥是个机灵的,见有人过来立刻倒了两杯水递过去。他师父说了,来的都是贵人,好生伺候着总是不会错的,哪怕出家人也得吃饭不是?

山上的泉水清凉甘甜,沈氏饮了半杯,身子也不复刚才燥热。

“咱们先去上柱香吧?”沈氏看向身边人。

女子畏热,汗出的比沈氏多,此时正用帕子擦汗,身边的丫鬟持着扇子给她扇风。闻言点点头,小声抱怨道:“京城还是这么热,青州那块儿这会儿都入了秋了。”

两人说笑着进了庙,踏入大雄宝殿后不约而同的噤声,佛祖宝相威严,眉间似喜似悲,微俯头悲悯的看着世人七苦。金身是今年皇家新打的,日光斜射在金身上,闪的有些刺目。

沈氏上完香在一旁等候,也不知道自己的手帕交许了什么愿,时间这么久。

她的这位手帕交闺中姓关,单字一个思,也是官家小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了个文人。起初倒也琴瑟和鸣,过了段恩爱的日子。日子久了,自己肚子又没动静,关思这才有些回过味来。

文人一向以风流为荣,一连抬了三房妾室,夜夜笙歌,很少来她的院子。

关思苦不堪言。

“幸好老天有眼,一位游方大师给了我这个。”

关思屏退婢女,拉着沈氏进了禅房,神神秘秘的掏出一个小纸包。

沈氏不解,“你这是……?”

关思抚了抚自己的头发,露出一个有些温柔的笑:“云岚,你别这样看我,我也是不得已。我家老爷那会儿,已经两年没在我院子留宿了。我真的没办法,这药不危及生命,只是让人成瘾,全府上下只有我有这种药,他自然会乖乖来找我。”

后宅女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就是丈夫的宠爱。

沈氏叹了口气,道:“你自己心中有分寸便是了,只是是药三分毒,用久了到底还是伤身子的。”

关思把头靠在沈氏肩上,一如少年模样,“大师说了,剂量很小的话,还能撑个十几年。”

夫妻之间的情分在这些年的争吵中已经消耗殆尽,当初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已经沉溺于声色犬马。她已经不再是小姑娘了。

沈氏总是从关思嘴里听到这位“大师”,不禁有些好奇:“这位大师可信吗?”

“自然可信,大师四处传道,我曾给予他金银,大师分毫不取,实在是高人。”

沈氏意动,眼中还有几分犹豫不决。

关思与她多年好友,怎会不知她在想什么,当即诧异道:“你家那位不是向来听你的话么,你怎会……”

沈氏垂下头,掩去面上复杂神色,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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