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楚森这次来Y国,是打算在这里长住一段时间的。
大卫很是热情,尽了地主之谊,好好款待了楚森和他的朋友彭程。知道楚森要留在Y国,更是帮忙给他找到了合适的住所——杨乐乐新住处的隔壁。
杨乐乐之前住的那个地方,她是不敢再回去了。那个醉汉很可能就是那一带的人,她再回去,无异于自投罗网。
本来大卫和露西对她之前那个住处就颇多不满,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赶紧把她安排到条件比较好的地方住着。
这一次杨乐乐没再反对,那天晚上的事真把她给吓坏了。若不是楚森他们正好路过,她绝对没有逃脱的可能。
挣钱固然重要,可她的安全更重要。她可不想再来这个种意外,让她客死异乡。
所以,她更是感激那天晚上仗义出手的楚森和彭程。
楚森抵不过大卫的热情,搬到了杨乐乐的隔壁,彭程过来参观了一次之后,发现这边的环境比他之前住的地方好太多了,于是也厚着脸皮搬了过来。
三人便成了邻居。
杨乐乐感念之前两人的救命之恩,又因为和楚森本来就认识,心里还有那些点同情楚森,于是便时常做些吃食,送给那两个单身汉。
她的手艺很好,楚森两人在国外已经好几年没吃到过正宗的家乡味了,所以杨乐乐每次送东西过来,他们都没有假装客气。
两人吃了她的东西,平时也都很照顾她,她家的体力活,基本都被两人承包了。
三人间的关系,也渐渐变得热络起来。
楚森安定下来之后,便开始了自己投资炒股的事业。这几年在国外,他没做别的事,都是在炒股票。他眼光还算不错,这几年也挣了不少钱。
杨乐乐的工作,跟楚森的事业算是对口了,两人没事的时候,就坐在一起讨论股市的行情和走向。
对于杨乐乐的专业性,楚森很是欣赏。
而楚森的投资眼光,也让杨乐乐折服。
两人偶尔也会对对方提出的某个看法而产生分歧,进而争执,激烈的讨论。当最后一方说服另一方的时候,便会更加的佩服对方。
以前在国内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过多的交流过。那时候的楚森是骄傲的,眼里只有锦绣,其他人都只是锦绣的朋友。甚至可以说,杨乐乐几人并没有给楚森留下太大的印象。当然,白月除外,那毕竟是他的弟媳。
如今杨乐乐给他的感觉实在太惊艳了,这种惊艳,不是视觉上的冲击,而是精神层面上的感受,是被对方的能力才华所折服。这是他所认识的女性中,除了锦绣之外,唯一一个能让他有这种感觉的姑娘。
他是真没想到杨乐乐竟然这么优秀,能力并不输给锦绣。
两人因为这个关系,逐渐发展成了无话不谈的异性好友,尤其是楚森,对杨乐乐颇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
在烈火中呐喊 穿成国舅爷后我要死了[西汉] 穿越之夫子科举日常 我成了赘婿文男主的前妻 葬剑 杀了那个妖鬼 我,为祖国富强而奋斗!【系统】 穿越战国之今川不息 死神之斩空 咸鱼代替龙傲天后 春情薄 春色恼人 说好的假结婚,女总裁请自重! 穿书之俏知青在八零年代赢麻了 妖女,看剑! 重生后霍太太一心求离婚乔时念霍砚辞番外 抗战:小六一枪不发自立民国军阀 老公重生回来宠我了 降临在大海世界忍盟大陆 神一样的妹妹
...
阅文安之杯网络文学擂台大赛家国变迁参赛作品魔蝎小说...
本书简介韩东塬程柠韩东塬是后世翻手云覆手雨的超级大佬。这位大佬深居简出,外人只知道他冷漠,禁欲,无人可近他的身。但却没有人知道,这位无人可近身的大佬,身边却有一个幽魂,独自对着他几十年。程柠从小生得肤若凝脂,手若柔夷,又美又娇。跟着韩家继母进了韩家,暴躁的韩家姐弟一个一个嫌弃得不得了。韩东塬下乡之前,程柠十分讨厌他,讨厌他凶狠,冷漠,看人时的眼神像是能把人戳出洞来。可是他替她下乡出事之后,程柠死后也没能超生,成了个幽魂被困在他身边几十年。所以一朝重生,程柠觉得应该解了前世的结,知道他已经下乡半年,就利落地收拾了包裹,选择了同一个下乡地点韩东塬性格差脾气暴,更是从小不待见程柠,程柠下乡,所有人都替她捏了把汗,她长成这副样子,在那深山老林里哪里受得住?韩东塬又怎么会管她?程柠他是不会管她,但他会吃人一样用力亲她,会跟她说,柠柠,这一辈子我都惯着你。大佬家来了个绝色美人年代全文免费阅读,如果您喜欢大佬家来了个绝色美人年代五叶昙最新章节,请分享给您的好友一起来免费阅读。魔蝎小说...
「休闲」「日常」「多女主」「正宫哥伦比娅」。杨鸣穿越到了提瓦特,刚走出新手村的他,就被冒充愚人众的盗宝团打劫了。杨鸣混蛋,穷鬼都打架敢不敢报上名来!盗宝人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第三席少女手下!然后昏迷的杨鸣就被捡人…留云借风真君给捡了回去。但是修行虽然给了他强大的仙家法术武艺体魄,但是穿越之前...
关于还有王法吗?大熊猫霸占我的房子穿越来的楚城成为了一名守山人,无意间获得签到系统。恭喜宿主获得动物心灵沟通术恭喜宿主获得灵气水果恭喜宿主获得德鲁伊的祝福可本想隐居的楚城没想到自己的家却被大熊猫霸占,并且赖着不走了,还把他当成了奶爸。自此以后,不断的有动物赖在了楚城的家里。一颗灵果让黑熊主动干活。金钱豹主动把孩子送过来。华南虎特意跑来看家护院。面对赖在一群赖在家里的国宝,楚城仰天怒斥。这还有王法吗?这还有法律吗?...